一、本规则适用于中文图书及中文体育期刊合订本,其他阅览室的文献资料借阅规则另有规定,请参照执行。
二、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书刊,不得转让或代借。
三、馆内阅览
本馆实行藏借阅研一体化的开放服务模式。读者凭证进入流通借阅区后,可自行查阅书刊资料,书刊阅毕请放回原处或指定地点。
四、书刊外借
1.流通借阅区的图书可供本校各类型读者外借,中文体育期刊合订本只限本院教职工和研究生外借。借还手续统一在一楼出纳台办理。读者借书时把本人借阅证及所借书刊交出纳台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凡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故意将书刊资料带出借阅区者,以盗窃书刊论处。
2.办理外借手续之前,应仔细检查书刊是否掉页、涂划、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读者违章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处理。
3.每人允许借书数量及借期见《
读者借书权限表》。所借书刊资料必须按期归还,逾期归还者,按《读者违章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处理。
4.读者所借书刊快到期时,若仍需继续使用,在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行在网上、读者服务终端,或持借阅证到出纳台办理续借手续,借期将延长一倍,有预约记录的书刊和过期书刊不能办理续借。不允许借书同时就要求办理续借手续。
5.所需书刊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在出纳台或自行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各类型读者允许预约的册数详见《读者借书权限表》。预约书刊回馆后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图书馆会向读者发出取书通知。3天内不取书则视为放弃预约。
6.在有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图书馆将对借期已满的书刊执行催还,向持有者发出催还通知,持有者应按催还通知规定的还书日期归还书刊,被催还的书刊不能办理续借。(上两项待执行)
7.所有借书、续借、预约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借阅证未被冻结、读者没有过期书刊、无欠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8.书刊过期未还、遗失、损坏等,均按《读者违章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处理。